你好,根据《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》(财企[2009]242号)第一条第一项,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。浙江衢化医院作为国有企业医院,严格遵守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》相关要求,根据浙江省医疗健康集团统一部署发放津贴补贴,员工饭卡仅限在员工食堂内消费。医院食堂内小店根据合同约定,在院内售卖价格不高于衢州市其他门店,如有价格高于衢州市同品牌门店的商品,员工可及时向医院总务科反馈,医院会根据合同对小店进行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