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友:
您好!
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,现答复如下:
振兴中路一二三巷确有部分户主在屋后搭建附属房屋的情况。此片房屋为衢江区设立之前小地块土地出让后建造的自建房,建造时间早,属存量违建,将根据衢江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进行统一处置。对新增违建,我分局一直采取严管严控政策,发现一起处理一起。如您有在建的违建线索欢迎来人来电告知,我们将第一时间前往处置。联系地址:衢江区樟潭路59号;联系电话:18157022958。
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衢江分局
2019年2月11日